EB-1A移民类别是基于“能力”的审批,对于申请人最基本的要求是具备“杰出的专业能力”。那么如何让移民官阅读完你的材料之后,对你留下深刻印象呢?答案就在下面6点,我们称之为EB1A获批的六大要素:
一、你是否享有国家或国际级别的声誉?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要素,你是否享有国家或国际级别的声誉?申请EB-1A的基础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持续享有国家或国际级别的声誉。能够体现这种声誉的方法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获得国际知名大奖,例如诺贝尔奖、格莱美奖、普利策奖等等;第二比第一个要容易一些,就是满足移民局给出的10项标准里的3项:
总之呢,体现杰出声誉的方法只有上面两种选择,满足其中一种就可以了。此外,大家要注意,美国移民局对“享有国家级或国际上的声誉”给出了一个隐含限定,那就是“持续”。持续这个词怎么理解呢?
如一个申请人很久之前取得了较高的赞誉和声望,但后来没能保持相同的水平,一直没有新的成就或者改行去做别的事情了,这都是不符合持续要求的,在EB1A移民的申请中,我们要确保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时候,这种声誉必须是没有终止或中断,一直都是持续的状态。
关于“持续”的要求,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例外,那就是申请人曾获得了一次性国际认可的大奖,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或普利策奖等,因为这种大奖足以表明其已经达到了所在专业领域的顶峰,完全可以满足“持续享有国家级或国际上的声誉”这一结论,就像杨振宁,1957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60多年后的今天,还一如既往地享有国际上的声誉,究其原因,是因为该奖项太大太难得了。如果没有这种一次性国际公认的大奖, 申请人就不能仅仅依靠过去的辉煌来申请EB1A,毕竟好汉不提当年勇嘛。
二、你是否已经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认可?
我们之前说过,EB-1A采用“两步审核法”。第一步是申请人的背景条件如何,例如是否满足10项标准中的至少3项;第二步就靠移民官的主观判断,这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看申请人是不是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认可。这个广泛认可比较灵活,最常见的就是获得了知名大奖,得到了高级荣誉,发表了大量的论文或学术文章。此外还有发表了学术演讲、成为协会会员、被主流媒体报道、作品在市场上销售良好等等,这些都属于获得了业内的广泛认可的表现形式。
三、你取得的成就,是否可以有文件或材料进行证明?
不过仅仅得到认可还不行,我们还需要满足第三个要素,你取得的成就,是否可以有文件或材料进行证明?申请人取得的成就不能是空口无凭,最好有大家都认可的东西来证明。例如你说你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很牛,那么这个专利有没有被商业应用呢?
如果有,那么你可以把销售数据列出来,告诉移民局这个专利有多赚钱!如果还没有实现商用,那有没有企业对这个应用感兴趣呢?有没有权威机关对这个专利的评级呢?如果有这方面的东西,可以都找出来为自己的移民申请加分。
所以我们经常说,移民官会很关注一些现实性的东西,你凭自己的想象给他们画饼,他们是不会认可的。当然了,有些成就是不可以商业化的,例如一些前沿的学术论文,这些东西可能非常重要,影响力非常大,但无法衡量商用价值。
所以这类的成就,我们可以通过发表的期刊和被引用的次数来作为证据,你发表的学术期刊越权威,获得引用的次数越多,就代表这种影响和成就越大。现在很多医生和科技类人才申请EB1A,就是靠的大量的SCI论文来体现自己的杰出性。如果您想快速了解自身条件是否满足申请EB1A移民,可以通过咨询华商移民顾问,进行一个智能的评估。
三、你是否是行业内头部或顶层位置的专业人才?
说到了杰出性,那么就进入了第四点的考核范围:你是否是行业内头部或顶层位置的专业人才;美国EB1A被叫做杰出人才移民项目,所以申请人要拿到绿卡,一定要体现自己的杰出性,也就是要证明自己是业内的少部分顶尖人才。
美国国会早在1990年设立EB-1A移民类别时就强调:杰出人才移民是为了小部分人设立的,他们必须是行业内处于顶层位置的人才。所以经常有人会问,这一小部分比例到底是什么概念,如果具体量化,到底是百分之多少呢?是业内前1%的人,还是5%,或是可以20%?美国移民局官员在一次非正式的场合曾经对这个问题给出过解释,答案是:大概是20%,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所以大家不要太过纠结所谓的“顶层”这个概念,只要你在业内有一定的成就,其实都可以尝试申请EB1A,毕竟移民官是通过文案材料来了解你,只要你的准备的比别人好,递交的速度比同行快,那么你的成功率就会更高,这点符合“早起的鸟儿有食吃”的道理。
到这里eb1a成功六要素已经讲了四点,这四点主要是考察申请人的背景条件,如果你满足了这四要素,那么移民局就会把你归于重点考核范围,至于要不要给你绿卡,还要考察最后两个因素,也就是第五个要素和第六个要素。
五、你的才华能否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第五个要素,你的才华能否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也就是说你的能力在美国有没有用武之地?EB-1A最终的目的是吸引全世界的杰出人才到美国工作,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所以移民局希望申请人移民美国后,可以对美国的发展产生正面作用,至于哪些算正面的作用,美国移民局其实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
但根据过去的案例,大部分是集中在提高生产效率、繁荣国家文化、增强网络安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提高雇员福利等等。所以我们认为,国内绝大部分行业的人才都能申请EB1A,能不能成功,关键在于你递交的申请材料中,能不能让美国移民官认可你的能力,并相信你能在美国有好的发展,这些其实很考验移民律师的文案能力。
六、你获得绿卡来后,会不会到美国继续从事同一专业的工作?
最后再说下第六点,你获得绿卡来后,会不会到美国继续从事同一专业的工作。EB-1A是一条移民捷径,你可以享受到美国移民局提供的许多便利,例如绕过了劳工部的审核,不需要美国雇主Offer,不限制年龄和学等等。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以便捷高效的方式,吸引全世界有能力的人才来美国发展,为美国创造利益。
但如果你凭借EB1A拿到了绿卡,但来美国后又放弃了之前的工作,不运用自己的“杰出能力”来给美国带来国家利益,那就相当于丧失了自我优势,也违背了政府向你发放绿卡的初衷,这不是美国政府想看到的。
所以,现在你要申请EB1A,不仅要证明自己具备杰出的才能,还要表明自己移民美国后,会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eb1a申请人要是说不明白这点的话,都会被要求提供补料。所以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情况下会结合申请人的背景,提前做好商业计划书,以此来说明申请人拿到绿卡后,会在美国做哪些事情,商业计划书越详细、越真实越好。<
到这里EB1A成功的六要素就全部给大家介绍完了,可以说,这六点都是美国移民局的核心要求,只有同时满足这六要素,才有较大的机会拿到绿卡。最后我们用一句话来总结这六要素:就是具备杰出才华的你,愿意到美国继续从事给美国带来利益的同一领域工作,那么你就可以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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