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社会福利体系(2)
(四) 香港公益金
成立于1968年的香港公益金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其宗旨是为香港社会福利机构筹集款项以照顾社会中处境不幸的人士。目前,它的工作主要是以下几项:
(1) 综合筹款。通过向社会呼吁,筹集捐款,帮助有需要的人;担任捐款人的受托工人,将筹集到的款项分配给下属各会员机构,以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为愿意资助香港多种社会福利服务的捐款人提供统一的捐赠服务。公益金由热心服务社会且见识广博的领袖进行领导管理,其账目受到严密的审核和监管,高度透明化。
(2) 辅助工作。公益金是香港目前最主要的拨款组织,负责资助社会福利机构的各项经常开支。作为社会福利署直接资助服务供应者的辅助性组织,公益金主要是资助以试验形式营办的新型福利服务,或对政府资助的服务提供一些额外补贴。
(3) 共建爱心社会。除了筹款之外,公益金还通过不断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鼓励全港市民支持福利服务,启发并培养各界人士对社会福利的认识,促进政府“建设爱心社会”目标的达成。
(五) 香港志愿组织
除了以上这些机构外,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香港的志愿组织。在香港,志愿活动历史悠久,参与人数众多。目前,香港的志愿者大约有200万,占香港总人口的10%,他们为香港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香港开埠初期,志愿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于传统教士和修女。他们本着对宗教的执着信仰和关爱世人的善心,为解决当时的贫穷问题,承担起了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的工作。同时,香港的一些社会贤达,也本着中国传统乐善好施的精神,志愿创办了一些慈善机构,提供救助性的服务,如东华三院、保良局、儿童游乐场协会(即现在的香港游乐场协会)和儿童会(即现在的儿童群益会)等。这些机构成立初期,均由创办人和积极人士志愿提供服务,而且一开始就招聘受薪职员。1937年,香港救济联会(即现在的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成立,肩负起了协调和推动志愿福利机构工作的责任。它们的创立带动了后期颇具规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出现。而一批热心推动及领导服务发展的志愿工作人员,在此期间亦曾做出过重要贡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大陆地区的移民潮给香港带来了严重的住房、就业、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各区的社会组织,本着互助精神成立了街坊福利会,针对各区的特殊需要,为区内居民义务提供援助,这便是早期由基层发起、为应付地区性居民需要而设的民间志愿组织。1966~1967年间,青年人因对社会状况不满,为发泄激进情绪而引起的两次大暴动,直接加速了志愿工作在香港的发展。为使青少年过剩的精力得以发泄和培养他们对社会的成就感,政府便积极发展青少年健康娱乐活动和服务,如举办度假营和形式多样的暑期活动等。此类活动提供了大量的志愿工作机会,通过鼓励青少年参与策划及推动工作,并以建设性活动代替破坏性行为,使当时青年志愿者的比例大大增加,使社会犯罪率大大降低,志愿工作在稳定社会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为探索香港志愿工作的发展方向,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于1968年成立了服务咨询委员会及属下志愿者服务部。1970年,在社会福利署的资助下,一个专门负责发展志愿工作的独立性机构——志愿工作协会正式成立。其宗旨是为香港志愿者建立稳固的基础,在推广志愿工作协调和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自此,香港志愿组织开始较有系统地开展工作。1981年7月,“志愿工作协会”正式更名为“志愿工作发展局”(Agency for Volunteer Service),本着以往的工作宗旨,全力发展及推动香港的志愿工作,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建造爱心社会贡献力量。
目前,由于公民教育水平提高和大众传媒的普及,志愿组织通过不同的渠道广泛传播服务信息。社会各界人士,例如儿童、老人、青少年、妇女及家庭、工商企业员工、学生、伤残、弱能人士等,都积极加入志愿者行列。其服务范围从福利工作推展到了改善环境、医疗及文娱康体活动等方面。
- ·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范畴及经费
- ·香港公益金介绍
-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