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资移民4.15新政策

文章来源:未知编辑:Cabbage时间:2012-06-26 11:52浏览次数:
新加坡EDB项目2012年4月15日新政出台:

    1. 主申请人至少3年的创业经历(必须是企业股东身份)

    2. 主申请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在30%以上;

    3. 公司营业额的要求,如果是房地产或者建筑相关行业,年营业额要达到2亿新币以上,如果是其他行业,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新币以上;

    4. 可以多家公司同时申请满足营业额的要求,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主体公司;

    5. 申请时要支付申请费5650新币(以家庭为单位);

    6. 投资者至少投资250万元新币在新加坡政府批准投资的基金5年时间;

    7. 增加居住要求或(和)创业要求。

经济发展局EDB项目介绍:

2005年7月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发起和推动全球投资者计划,旨在使海外投资者、企业家和商务管理人才更简便地在新加坡设立和开展商务。新加坡是进入本地区和国际市场的渠道。经发局将促进海外企业家、投资者与本地商务网络,从而制造更多的商务合作机会。

EDB项目政策变动记录

1、从2011年1月1日起,投资金额从150万新币上升至250万新币。

2、从2011年10月11日起, 新加坡EDB项目客户需递交声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已经获得原则批复的客户:递交后才能获得最终批复
    面试后在等待原则批复的客户:递交后才能获得原则批复
    未面试客户:可以选择在面试时递交
    新申请的客户:会有新的申请表格,当中会有声明函
    除新申请的客户外,已经获得原则批复,和面试后在等待原则批复的客户可在国内办理。主申请人带着护照和身份证原件到新加坡驻华大使馆签署即可。
    未面试的客户可选择面试时在新加坡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会询问客户知道不知道声明的内容,然后对照护照核实本人身份,申请人当着律师的面签署声明即可。费用是20新币左右。

3、从2012年4月15日开始,新加坡EDB项目调整申请条件,具体变更如下:

    3年股东身份要求未变,但要求持股比例从10%上升到30%以上
    营业额从以往的3000万新币调整为5000万新币(房地产及建筑行业从以往的5000万新币调整为2亿新币
    增加申请费要求:申请时要支付申请费5650新币(以家庭为单位)
    最大变化应该在于增加居住要求(详情请参阅申请条件中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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