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要“才”不要“财” 香港优才计划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解读
昨日,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发表《2015年度施政报告》,宣布香港将于今日(2015年1月15日)起暂停推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使得不少未能赶搭上香港投资移民“末班车”的投资者追悔莫及,自2012年“双非”赴港产子被叫停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从今天起也落下了帷幕,作为内地移民者“情有独钟”的首选目的地,香港移民如今还有什么途径呢?
虽然香港昨日已宣布暂停门槛为1000万港元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但同时梁振英在本年度的施政报告中表示,针对香港的人口结构问题,香港政府将进一步放宽“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安排,鼓励人才及企业家来港及留港发展,以更有效及聚焦吸引高质素人才。香港政府要“才”不要“财”,那“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又有哪些申请条件呢?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简称优才计划,是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一个计划,目的是为了吸引优秀外地人才来香港定居。计划于2006年2月23日公布,2006年6月正式推出。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每年限额约为1,000个,本计划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新入境而不具有进入香港和在香港逗留权利的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所有申请人均必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才可根据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两套计分制度分别是“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获批准的申请人可带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惟其必须能自行负担受养人在香港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本计划不适用于右列地区的国民:阿富汗、阿尔巴尼亚、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要求:
一、基本资格
根据本计划提出申请的人士,必须首先符合一套“基本资格”的要求,然后才能根据计划所设的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所有的基本资格:
年龄要求: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18岁或以上。
基本学历:良好的教育背景,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考虑。
经济能力: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语文能力: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良好品格: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二、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因应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的方式接受评核。
综合计分制:
“综合计分制”下设五个得分范畴,最高分为165分。“综合计分制”设有最低及格分数,选择以“综合计分制”获取分数的申请人应先评估其个人资历是否已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才提交申请。
成就积分制:
“成就计分制”则是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提供的另一套申请定居香港的计分制度,以申请人的成就为评核基准,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一项:
一、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
二、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的终身成就奖)。
“成就计分制”计分制设有一个得分范畴,申请人如符合要求,可获165分。
三、甄选委员会决定获得甄选的名单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在每次甄选程序中,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及符合“基本资格”并在“成就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后,得分较高的申请将获提选作进一步评核。入境事务处处长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评分及分配名额征询一个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该谘询委员会由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官方及非官方成员组成。谘询委员会将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分配每次甄选程序中可分配的名额。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获分配名额。每次甄选结果会在入境处网页公布。
* 受养人入境安排:
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赴港定居的申请人,可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香港。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本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来港工作,以满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些内地人才必须拥有本港缺乏或无法即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输入的人才必须能 为本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作出贡献,以促进香港的经济发展。计划也适用于输入艺术、文化、体育,以至饮食界的优才和专才,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要求:
1、在国内或香港,其它任何地方无拒绝申请的犯罪记录;
2、主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磁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文件证明的在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以按受批准拿到香港工作签证即可移民香港;
3、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香港公司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4、这项计划不限界别或名额,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专才外,计划也适用于输入艺术、文化、体育,以及饮食界的优才和专才,以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5、现时在港工作或就学的内地人士,若获准根据这项计划来港工作,则须先行返回内地申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的赴港签注,方可来港工作。
* 受养人入境安排: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香港就业的申请人,可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香港。
“香港优秀人才计划”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二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所区别。“香港优秀人才计划”是移民项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是人才交流项目。具体来说,“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是2003年7月15日提出的,此计划不设配额限制,主要针对从内地输入拥有香港缺乏或渴求的专业技能或知识的人士,但此计划名额必须由香港注册公司的雇主提出申请,并能证明此工作岗位为香港缺乏人才的岗位。受聘期间,内地输入人才如工作上需要转职时,需提供充足的证明文件说明情况。
而香港优才计划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优秀人才赴港定居,每年的配额为1000个。申请人可选择两套计分制度(“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进行评分,灵活性高。获得批准的申请人,无需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的聘任。一旦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携带配偶以及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同时前往定居。申请人可以自雇创业,也可以接受雇用。不过,申请人必须在一年内找到工作,如一年内未能找到工作,入境处会视乎情况考虑延长居港多一年,但两年后仍未有工作或业务则将丧失香港居留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