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投资产品贬值了需不需要补差额?
众所周知,香港投资移民的投资资产价值会有浮动,股票债券有跌有涨,那香港投资移民在七年投资期间,投资产品贬值了需不需要补差额?或者升值了能不能提取升值部分?
很多人香港投资移民申请人都在担心一个问题,如果香港投资移民在七年投资期间,投资产品总资产贬值到1000万港元以下就达不到香港投资移民申请条件的最低限额了,那是否还要再补差额呢?
香港投资移民一直以其不可比拟的独有优势吸引着众多投资者。根据香港投资移民“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政策规定,申请人投资1000万港元到以下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即可携同受养人(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投资移民香港,维持投资七年,即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同时可收回投资。
香港投资移民获许投资的资产类别:
(A)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票。
(B)债券——以港元为单位,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或上文(A)项所指的公司。
(C)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存款证在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购买日期须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投资者参与计划之后。这类票据到期时,应换成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的存款证或其他获许投资资产类别的资产)。
(D)后偿债项——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条例》发行,并以港元为单位的后偿债项。
(E)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CIS)
Q1:香港投资移民在七年投资期间,投资产品贬值了需不需要补差价?升值了能不能提取升值部分?
A1:华商移民专家在此解释,香港投资移民在七年投资期间总资产即使贬值也无需再投入任何资金填补差额。
在香港投资移民政策中,投资专案价格变更中规定,倘若投资价值降至最低限额1000万港元以下,投资者无需投入资金于任何一个投资类别内的项目以填补差额。
同时,若投资项目的价值高于原来的最低限额,投资者亦不可提取资本增益。投资者由获取金融资产所后的的现金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这些收入不受制于本计划的规范。
Q2:香港投资移民在七年投资期间,申请人可以转换投资方式吗?
A2:香港投资移民投资者可以随意把投资转往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但投资者必须把所有出售原有资产的全部收益再做投资。投资者须记录投资组合的每次转变,以便在申请延期居留时呈交。
综上所述,在香港投资移民七年投资期间,总资产涨跌不定,降价无需填补差额,涨价也不能提取增益。但是投资者可以掌握资金随意转换投资资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