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150万代替1000万投资移民香港?专家提醒法律风险巨大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编辑:Julie时间:2013-02-25 17:39浏览次数:

  “移民香港只需150万港元费用,一人申请全家移民!”以上信息是中国内地一些移民顾问公司的广告内容。政府明令要求1000万港元的门槛,为什么到了移民中介手上就可以降至150万港元?

  “150万港元等于是一笔1000万投资金额的利息。我们有一笔1000万港元的香港债券投资产品用您的名字来代持,直至7年后,您和家人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资格为止。”

  “那你们这些投资的钱来自哪里?”

  “基本都是一些上市公司的现金及投资资金。一般香港上市公司的现金或长期投资资金会投资于香港市场一些固定收益产品,比如存款证、债券等。这些投资利息这么低,上市公司额外收一笔100多万港元的利息,何乐而不为呢?”

  一位熟悉香港投资移民政策的法律顾问说:“事实上,上述办法可能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至少包括:

  风险一:违反香港投资移民规定,导致申请无效。

  根据香港投资移民的规定,香港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应将不少于1000万港元投资于获准许的资产投资类别。因此这个投资必须是申请人作出的,他也应当对投资的账户有控制权。

  若真如该中介所述,“你只是这1000万港元资金的代持者,且你根本无法操作这个账户里的钱”,则实际的投资人并非申请人。这种安排本质上违背了香港政府推出投资移民政策的初衷,即“旨在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来港居留”。因此一旦被入境事务处知晓,该申请的有效性会有很大风险。

  风险二:违反开户银行反洗钱在内的合规规定。

  在银行开户须进行客户身份鉴别(KnowYourClient)程序是一个常识。其目的之一在于明确账户的实际持有人,以确保账户不会被用于从事包括洗钱在内的非法交易。如果真如该中介所述,申请人以自己名义所开设的帐户,实际的控制权并不在自己名下,且根本无法操作该账户,那其身份则非常类似于一个nominee,即该中介所说的“代持人”。如果其在开户时未向银行方面说明这点,则有开设账户时虚假陈述的风险。

  风险三:上市公司操控账户,违反上市规则。

  该中介还提到,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一些上市公司的现金及投资资金”。对于上市公司可否将资金以这种形式匿名投资于资本市场,这一点是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的。

  风险四:资金被挪用转移。

  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该香港投资移民账户并不在投资者自己的控制下。香港投资移民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7年时间里,如果发生一些意外的情况,账户内的资金被挪用或者转移的直接损失的承担人仍然是申请人本人。不仅资金可能面对风险,其香港投资移民计划也会夭折。

  相比较其它地区的移民计划,香港投资移民的特点是简单、透明、不确定性较低。相关介绍在入境事务处的网站上均可找到,且相当详细。在获得原则批准以前,理论上讲申请人是无需来港的,材料的递交可以采取邮递形式。准备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以信函、电邮咨询入境事务处。因此,正如入境事务处的负责人所说,申请者是完全可以自行申请,而无须通过中介安排的。

将本文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