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的适用范围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编辑:Cabbage时间:2010-07-20 10:39浏览次数: 次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的适用范围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
(a)外国国民(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b)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c)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d)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以及
(e)台湾居民。
中国内地人士申请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必须拥有第三国永居权(我司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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