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扩大投资范围 保险产品成为新选择
香港投资移民投资范围扩大 保险产品成为新选择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22日宣布将修订《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香港投资移民计划),修订后投资范围将从目前的房地产、金融资产扩大到与投资相连的保险产品,修订后的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将于今年7月6日生效。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去年与保险业界商讨后,同意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集体投资计划”类别的相连保险产品纳入获许投资资产。
根据2003年10月27日推出的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投资者只要符合五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香港的居留权,即年满18岁、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的净资产、递交申请前6个月内向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投入不少于650万港元、在港及其居住地无不良记录和能证明有能力养活自己及受养人。
特区立法会保险界议员陈健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投资相连保险产品,是指在保单之下包含一篮子基金或股票投资,组合可根据客户需要而定。他表示,新措施能为香港保险业界带来商机,同时增加投资来港的渠道。
据悉,香港投资移民计划自2003年推出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已累计批准7140个投资入境个案,涉及投资总额超过500亿港元。
香港投资移民规定投资者须要把不少于港币 650 万元投资于下列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I)房地产(II)金融资产
投资者可投资于下列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
(A) 股票---- 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B) 债券---- 以港元为单位,
(C) 存款证---- 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