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津贴的模式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编辑:jack时间:2010-01-19 09:53浏览次数: 次
非政府机构的角色
在提供福利服务方面,非政府机构是政府的合作伙伴。非政府机构已成为福利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如不计算社会保障开支与雇用服务在内,受资助机构现时所获得的津贴,约占政府用于社会福利及康复服务方面的总开支的78.9%。非政府机构并非隶属政府,所以在调配资源方面可以采取较灵活的做法。当接受政府资助,非政府机构便有责任向公众交待公帑的用途。
作为大部份非政府机构的协调组织,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与政府携手策划及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并协调政府与受资助机构之间的谘询及联络工作。
社会福利署已经引入一系列津助改革措施,目的在于精简给予非政府机构拨款的安排,与及加强服务表现的监察,以促使公帑的运用,能达至成本效益,并提升其问责性。
津贴模式
目标
为一些非政府机构提供足够的经济援助,以推行既定的社会福利服务。
持续监察这些受资助机构的服务表现。
服务内容
为达致目标,社会福利署执行以下职责:
由奖券基金拨款支付非经常开支;
以不同方式提供经常开支的津贴;
评估受资助机构的表现;以及
设立统计资料系统。
营运经费的津贴模式
社会福利津贴制度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而成。为加强问责性和提高成本效益,政府已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正式推行「整笔拨款」制度。截至二零零五至二零零六年,已有163个机构加入「整笔拨款」制度,他们所得到的拨款相等于整体资助额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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