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可投资的金融资产有哪些?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编辑:Kachina时间:2009-12-31 12:12浏览次数: 次
投资者可投资于下列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 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香港入境处可随时更改以上载列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无须事先通知。
投资项目价值变更
倘若总投资价值降至最低限额650万港元以下,投资者无需投入资金于任何一个投资类别内的项目以填补差额。同时,若投资项目的价值高于原来的最低限额,投 资者亦不可提取资本增益。投资者可保留合资格物业的租金收入、由获许金融资产所获得的现金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这些收入不受制于该计划的规范。投资者可以 随意把投资转往不同的获许投资类别(例如由房地产转为金融资产,或由金融资产转为房地产),唯有他必须把出售原先资产所得的全部收益再作投资。投资者须记 录投资组合的每次转变,以便在申请延期居留时呈交。
(编辑: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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