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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移民适合哪些人士?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编辑:Kachina时间:2009-12-31 12:12浏览次数:
    香港政府于2003年启动了投资移民香港的计划。这个计划的目的,就是吸收世界上的资金,让具备经济实力的世界各国人士将资金带到香港,从而推动香港的经济发展。凡是投资的人士及家属可以获得在港临时居留证,当投资人士在港居住满七年,便可获得香港永久居留身份。     这个计划,允许投资者从批准获许的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所中意的投资项目,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给投资人的是一个非常宽松的投资方式和环境。     该计划的适用范围     该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     (a)外国国民(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b)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居民;
    (c)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
    (d)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
    (e)台湾居民。
    资格准则     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才有资格根据该计划申请来港:     (a)根据该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b)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
    (c)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到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
    (d)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留下不良记录;
    (e)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或公共援助。
(编辑: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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