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医疗体制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编辑:Kachina时间:2009-12-31 12:09浏览次数:
香港早期的医疗服务主要由慈善机构提供。1872年,在一些华人领袖的支持下,东华医院兴建,成为全港第一间私 人慈善医院。20世纪中以来,政府一直是公立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香港政府的基本医护政策是,不容有市民因缺乏金钱而无法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香港医疗 服务体制是双重体制,即公营、私立机构并存。主要的服务提供者有医院管理局(管理所有公立医院)、私家医院和专科医生、私家医生以及中医师等。大部分的基 层医疗护理服务由私家医生提供。第三层医护服务,即最复杂的医院服务和长期护理,全部由医院管理局提供。传统中医药是大部分市民,特别是老人和慢性病患者 的另一个选择。     香港门诊服务分为公立和私营。公立服务主要由公立医院及卫生署的门诊部提供,处理一般的疾病,如伤风咳嗽以 及常见的慢性病,收费低廉。90%的门诊服务是由私家诊所提供的,大多数是个别的注册医生自雇独立工作,亦有些是以合伙的形式或与注册牙医共享一个诊所。 近些年有“连锁”式及医疗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私家门诊的服务,在这些诊所及医疗中心工作的医生,基本都是受聘的。另外,亦有少数门诊采用联网的模式,个别 独立运作的诊所会互相转介病人和联合一起向医疗服务公司、保险公司及公私营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采用集团式运作机制。近些年的经济不景气,加上2003年 SARS的冲击,私家医生每日应诊人数大跌。私家门诊的服务多元化,在医生分科方面,没有公立的那么界限分明。公立的专科门诊必须由医生转介,病人可以由 私家医生、公立门诊及医院的医生写介绍信,由专科医生跟进。     2.1医疗系统管理的组织结构   2.1.1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   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负责香港医护服务的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工作,同时监察各项政策的推行,以保障和促进市 民的健康,为每位市民提供全面的终身医护服务,并确保市民不会因缺乏金钱而无法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具体职能包括:制定医疗、福利、公众卫生、食物卫生等 政策,研究有关医疗融资及在本港推行医疗储蓄计划的可行性。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共有4位副秘书长,分别掌管食物及环境卫生、卫生、安老服务、家庭事务及妇女事务。在卫生 方面,负责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事宜,包括检讨有关提供健康医护服务的方式以及资助制度、发展基层健康医护服务、预防传染病、发展中医药、提供医院服务,以 及人力发展问题,同时亦要负责设立卫生防护中心的政策事宜。     2.1.2香港卫生署   香港卫生署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卫生顾问,是公众卫生事务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公共及港口卫生和基层医疗。该署 致力推行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医疗及康复等服务,保障市民的健康。香港卫生署负责对私立医院的监管,主要依据香港法例第165章《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 册条例》(制定于1936年),符合房屋、人员或设备条件要求的即可申请注册。卫生署通过在首次注册或每年续发行医执照前进行观察、临时突击视察、发送通 知书、医疗警报等方式实施监管,卫生署接受对私立医院的有关投诉并作出调查,同时要求其按月向卫生署呈交投诉资料。卫生署不限制私立医院的收费,但要求其 公布收费表或备有收费资料供病人参考。     2.1.3香港医院管理局   香港医院管理局于1990年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成立,属法定非政府部门的公营机构,通过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向政府负责,主要管理香港所有公立医院。     医院管理局通过辖下多家医院、专科诊疗所,为病人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管理上设立独立的董事局,负责医院管 理局的管理。全局采用统一的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用相同的条件聘用医生,集中采购药物和医疗设备,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医院员工薪酬参照公务员标准制 定,但用现金津贴取代福利,加强员工的业务及服务理念的培训。     政府任命医院管理局成员,包括企业家、立法议员、专业人士、社区代表和职员代表。区管局成立社区咨询委员会,让社区人士参与工作。医院管理局的成立是统一和强化整个公立医院体系的管理、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策略。     2.1.4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   在中医药管理方面,香港立法会于1999年7月14日通过《中医药条例》,设立了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制定与执行各项中医药规管措施,管委会成员包括执业中医师、中药业人士、教育界人士、业外人士和政府人员。     在中医方面, 管委会已展开中医注册过渡性安排的工作,并正在制定考试和纪律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在中药方面,待有关的附属法例制定后,管委会将分期实施中药业商的发牌和 中成药的注册制度,以规管中药的销售和制造。待有关制度实施后,中成药必须经安全、功效和品质审核,方可获得注册,而中草药的配发、贮存和标签亦会受到规 管。     目前已有3所香港本地大学设有全日制中医药学士学位课程。此外,香港政府致力推广中医药,措施包括设立有名 望的科研机构网络,以进行研究和发展工作;开发新药,加强中医药业的竞争力;设立研究基金,支持中医药业研究。公共医护机构会在适当时候透过不同渠道推广 中医药的使用,并透过临床测试和研究,评估中药产品的保健功效。     2.2医疗卫生资源   目前医药管理局辖下有一个总办事处 、41间公立医院/ 医疗机构、47间专科门诊诊疗所及74间普通科门诊诊疗所(包括于2003年接管卫生署59间普通门诊诊所)。在2005年3月31日,医管局辖下的病床 有27,742 张,即每千人约有3.8张公立医院病床,并聘用了约5 2,600名员工。在2005/2006年度政府向医管局作出的经常性拨款,在扣除收入后的净额为271.45万港元。     医药管理局负责透过其医护设施网络,提供综合性的中层及第三层专科医护服务,以及医疗康复服务,并在7 4间基层医疗诊所提供部分基层医疗服务。在2004/2005年度内,住院及日间病人出院及死亡总人数约有1,125,300人,急症室总求诊人次约 2,019,400次,专科门诊总求诊人次约8,176,800次,普通科门诊总求诊人次约5,179,200次。医院管理局为所有香港居民提供近乎免费 的公立医院服务。     全港有私营医院12间,护养院20间,留产院9间。     公立医院所提供的服务占94%,私营医院不到6%。     香港的注册医生有10412名, 注册护士有42032名。医院病床数为34860张,即每千人口床位数为5.1张,其中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公立医院床位数占全港总床位量的90%。     中医药在香港亦相当普及,有多年的使用历史。目前执业中医向市民所提供的服务,约占香港总门诊服务的22%。     2.3公立医疗服务收费   香港政府在2000年公布了香港医护改革咨询文件,其中一项策略方向是改革公营医疗的收费架构,确保公营医 护服务在财政上得以长久持续可行。在公共资源日益紧凑和医疗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适度调整收费和引入部分收费项目,让公立医院可以集中资源,更有目标地 资助需要公营服务的贫困长者、长期病患者和低收入人士,以及资助一些昂贵和对病人构成沉重负担的医疗服务。重整收费架构可以确保公营医护服务能够维持在现 时的高水平和质素,为有需要的病者提供适切治理。公立医院由2003年4月1日开始调整收费和引入新收费项目。实施的收费项目包括一般病床入院费、首次专 科门诊费用、专科门诊药费(为配合运作安排,专科门诊药物收费由2003年5月1日开始)。     当病人首日入院时,一般需进行比较多的诊断程序,因此收取50元入院费。如果病人是经由急症室入院,入院费 将获豁免。另外,如果病人是首次到专科门诊就诊,所收费用是100元,这是因为首次治疗专科门诊病人需要较多诊断和治疗程序。另外,收取这项费用可以减低 病人在多个门诊诊所重复登记。         在公立医院收费架构重整后,医院管理局会贯彻政府的基本理念,即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 顾。因此,领取综合援助人士可以继续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收费。此外,为保障没有领取综合援助的3类人士: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及贫困年长病人,政府已经 制订措施加强现行的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在加强现行的减免机制时,政府是基于以下的原则:(1) 公众应集中资助弱势社群,以及那些对病人构成沉重经济负担的服务;(2) 在评定病人是否符合资格获减免公共医疗费用时,设定一套客观而具透明度的准则,同时须考虑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3)加强后的机制应便利市民使用,而同时 维持所需的行政和营运费用在现时的低水平。     病人如果有经济困难而未能负担医疗费用,可以到设立于公立医院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申请减免收费。     2.4医疗融资   香港目前的医疗体系是一个税制的全民医疗保障计划,市民只须缴付低廉的收费,就可享用十分全面的公立医疗服务。     但是,专家预计,受人口老龄化和医学科技的发展以及市民对医护服务的期望日渐增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香港公 立医护服务的经常开支占经常公共开支总额的比例将逐年上升。目前,香港人口有11.9%为65岁或以上的老年人口,这个比率到2019年会增至15%,而 到2029年,更会增至20%。长者罹患慢性病和残疾的机会较高,对医疗和康复服务的需求亦相应增加。此外,现今科技日新月异,一些从前无法根治的疾病和 残疾如今都能医治;加上市民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日高,使医疗成本上升的压力更大。面对这一挑战,香港卫生部门实施减轻成本,提高生产力,改革公营医护服务的 收费制度,引入颐康保障户口计划等改革措施,其主要做法是:     ● 减低成本。重整服务网络,尽量避免服务重叠;借服务与工序重组,提高生产力和运作效率;善用医疗科技,确保符合成本效益;制定指引和工作常规,使病人接受的检验和服务均切合需求。     ● 改革公营医护服务的收费制度。适度调整收费和引入部分收费项目,调整市民过度使用公共医疗服务的行为和倾向,让公立医院可以集中资源,使投入公营医护服务 的资源能完全用于最有需要的服务或市民身上,减轻公共医护服务的财政负担。公立医院由2003年4月1日开始调整收费和引入新收费项目。     ● 引入颐康保障户口计划。透过医疗储蓄,作为开辟医疗经费来源的主要途径。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成立研究医疗融资小组,成员包括医生、流行病学专家、精算师、经济学家、统计师和社会科学家。小组研究范围包括市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市民的储蓄模式、外国的医疗融资政策等,以便更深入探讨在香港推行颐康保障户口的可行性。这项计划应具备以下特点:     ● 每名市民从40岁开始,直至64岁,必须把大约1至2%的收入存入个人户口,用以支付本人和配偶将来的医疗开支。在储蓄期间,户口内的存款会用作投资,以赚取回报。     ● 除非供款人患上残疾,他们通常必须年满65岁,才可开始提取供款,用以支付公营或私营医疗和牙科服务的费用,或向私营保险公司购买医疗和牙科保险。     ● 供款人如选择私营医护服务,他从累积供款的户口中仍只能提取相当于公营医护服务收费的金额,差额须由供款人自行透过其它经济来源支付或利用其自行购买的私人保险支付。     ● 在供款人去世时,户口的结余会转交供款人的遗属。 (编辑: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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