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有关购买房地产的法律规定
2010年4月22日,拉脱维亚议会通过了《移民法》修正案,自7月1日起,外国投资者只要购买首都里加(包括郊区)10万拉特或其以外地区5万拉特的房地产,即可获得最长5年的临时居留许可。现将拉有关购买房地产的法律规定简介如下。
一、所有权
禁止外国人拥有以下市区用地权益:
1、边境地区土地;
2、受保护的波罗的海和里加湾海岸区以及其他公共水域(市政府规划允许的建筑地区除外);
3、市政府规划的农业和森林用地;
禁止外国人拥有以下乡村用地权益:
1、边境地区土地;
2、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内被保护的地域;
3、受保护的波罗的海和里加湾海岸区;
4、公共水域受保护地域的土地(市政府规划允许的建筑地区除外);
5、市政府规划的农业和森林用地;
6、国家重要的矿床内土地。
外国人可以拥有拉房地产公司股份,但拉法律对房地产公司获得土地作了某些限制。以下在拉或其他欧盟国家注册的资本公司可以获得拉土 地:1、拉居民、其他欧盟国家居民、拉国家或地方政府拥有超过一半股份的公司,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几个实体共同拥有;2、与拉签有投资便利或保护协定国家 的自然人和法人拥有超过一半股份的公司;3、1、2中所述的几个实体共同拥有超过一半股份的公司;4、在证交所上市的公共股份公司。
二、房地产购买与销售
拉法律 规定,只有在土地注册局登记的房地产才可以进行权益转让。在土地注册局登记的房地产所有人即为该房地产的合法拥有者,所以,房地产权益转让交易中最重要的 事情就是要尽快把原房地产所有人更换为买方,以便买方获得房地产的全部权益。买卖双方应向土地注册局提供书面转让协议,如果协议未获土地注册局认可,则交 易无效。
拉民法规定,卖方应尽可能告知买方所售房地产的全部缺陷,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损失补偿要求或终止合同。
与房地产有关的债务等将一并转给新的所有人,并不因所有人的变更而取消,买卖双方可另订合同加以说明。
如果房地产已租给其他方,租赁协议也一并转给新所有人。如果租赁协议已在土地注册局登记,该协议将对新所有人有约束力,新所有人只能按照 原合同或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协议。反之,新所有人可以终止租赁协议。有关房地产建筑文件(技术图纸、建筑许可、担保等)将以新所有人的名字重新登记。
三、商务房地产租赁
拉法律 并未强制规定使用统一租赁协议,也未对协议条款做出要求,合同各方可根据情况自行商定。如果承租人希望租赁协议在土地注册局登记,则应按照要求的格式签订 协议。租赁协议自协议规定的日期生效。租赁协议并不强制要求在土地注册局登记,但为了保护承租人利益,建议租赁协议在土地注册局登记。
租金每年可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双方约定的比例或营业额进行调整,后者尤其适合于超市租赁。租金金额在商务租赁合同中没有限制。
拉法律不允许租赁权作为抵押物,土地注册局也不受理此类业务。
四、建设流程
(一)地域规划。现场考察地块,包括工程、通讯、道 路等基础设施状况,编制详细规划。
(二)环境影响评估。
(三)向地方政府提交建设意向申请。
(四)向建设局提交设计及技术图纸并得到其批准,必要时请专家评估。
(五)收到建设许可。拉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签发建设许可具体期限,一般需30天。建设局一般规定许可有效期不超过1年。如建设规程等违反法律规定或收到许可1年内未开工建设,建设许可将被撤销。
(六)开工建设。
(七)签发使用许可。地方政府将成立一个特殊机构对完工的建筑物进行评估,合格将签发使用许可。建筑物以所有人的名义在土地注册局登记。
五、注册登记
除临时建筑(如停车场、栅栏等)和法律规定的不需要登记的建筑物外,所有房地产须在拉土地注册局登记注册。
房地产所有人也须在土地注册局登记。须缴付的主要费用:交易金额的2-3%、印花税(上限25拉特)、公证费等。注册期限14-30天。
六、主要税率
自2010年1月1日起,拉实行的主要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15%。
(二)个人所得税:资本收入10%(利息和股息、长期人寿保险福利、个人养老金);资本资产销售收益15%;其他26%,已支付就业收入;贸易收入26%;拉公司或专营商付给非拉居民处置房地产或其他金融资产费用2%;外国人收取拉租金收入26%。社会保险分摊:雇员9%,雇主24.09%,合计33.09%。
(三)增值税
标准税率21%,优惠税率10%,出口、中转及某些外向型服务零税率。
(四)房地产税
土地、建筑物及工程结构1.5%;私人住宅、公寓、可以居住的非居民用房0.1-0.3%;未耕农田3%。新建或重建商业用楼免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