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税收管理
在拉脱维亚有以下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动产税、社会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税、自然资源使用税、抽彩与赌博税。同时还有适用于特别经济区内注册企业的特别制度。
(1)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
对小企业(指:固定资产70,000拉特、营业额200,000拉特、平均工人数25人以下。)只征收5%。对在《需要特殊支持地区法》规定地区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给予优惠。
(2)增值税
货物供应、提供服务、进口商品和公司本身产品的使用均要征以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8%,以下种类的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
——商品供应在拉脱维亚境外;
——与货物出口和过境运输相关的服务;
——在拉脱维亚境外提供的服务;
——与国际运输开发、服务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供应;
——特定的旅游服务;
——为外交和领事代表处的商品和服务;
——教育和社会保障的几种服务;
——福利部目录中列出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的供应和婴儿的特别产品;
——几种特定文化服务;
——抽彩和其他种类的赌博;
——信贷、金融和保险的几种服务;
——礼物和人文援助;
——在拉脱维亚注册的大众媒介;
——销售不动产;
——临时进口;
——来料加工;
——为免税商店需要进口的商品;
——海关仓库服务;
——中转。
(3)消费税
对下列商品类型征收消费税:
酒精饮料、烟草制品、石油产品、宝石与贵重金属、轿车、摩托车、不含酒精的饮料、咖啡。
(4)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25%)
以下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
——交清了企业所得税后从公司得到的红利;
——从信贷机构的有价证券中得到的收入;
——保险赔偿;
—— 从国家有价证券中得到的收入(公债券)。
对外国个人和外国企业按以下税率:
红利-10%,咨询和管理(领导)服务的报酬-10%,利息款-10%,版权费-5%或15%,租金-5%。
(5)社会税
从工资、报酬和稿费中征收,总税率35%,其中业主交26%,9%从劳动者工资收入中交纳。
(6)自然资源使用税
出于商业性使用自然资源和污染周围环境的需要交纳特别税款。政府可因污染环境的种类确定罚金,税收用于增加保护环境预算。如果纳税人投资于减轻环境污染计划,可得到减税。
(7)包装税
以下情况需交包装税:
玻璃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纸和纸板包装、木制包装和其他天然材料包装。纳税人可以在4种计算此税的方法中选择其中一种。进口商品的包装税在过境时征收。对在拉脱维亚内生产产品的包装税,应在此包装出售季度后的下个月20日前交纳。
(8)不动产税
税率为土地、完工的和未完工的建筑及其他建筑物等总固定价值的1%。
(9)抽彩与赌博税
对游戏机业主和组织抽彩活动征收抽彩与赌博税。
(10)海关税(实行欧盟统一税率)
下列商品不征收海关税:
——为国际转运使用的运输设备;
—— 以过境运输方式经过拉脱维亚转汇货币和有价证券;
—— 进口到海关仓库和国内海关区的商品;
——从海关仓库和国内海关区出口的商品;
——外国用于在固定资本上的投资;
——大众信息媒介;
—— 临时进出口商品;
——复出口;
——进口非商业性商品和财产(300拉特以内)。
(11)征税特别规定
对在特别经济区内注册的公司按以下征税:
——财产税减80%到100% • 不动产税减80%到100% ;
——10年期结转损失;
——对在区内收入,企业所得税减80% ;
——在自由区内提供和供应的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0税率 ;
—— 对从境外运入自由区和从自由区出口到境外的商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海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