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黄金居留”移民修订案获国会审核通过
2月23号,葡萄牙副总理保罗·波尔塔斯向国会提交了关于“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的数项修改方案。新方案就“黄金居留”政策的审批程序进行了七项修改,并增加了关于投资门槛的三项新条款以及在较落后地区的投资优惠方案。
3月12日,“黄金居留”修订案获国会审核多票通过。葡萄牙左派联盟(Bloco de Esquerda)递交的关于废止“黄金居留”政策的提案遭到其余各党派的一致否决。
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自推行以来,已在短短的两年时间为葡萄牙带来了超过13亿欧元的投资。
葡萄牙副总理保罗·波尔塔斯称:“拒绝‘黄金居留’政策带来的投资是极不理智的。”
“黄金居留”修订案新规汇总:
· 新增三项投资条款:
1、在葡萄牙全国科研系统内,向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
2、在文化艺术创作(电影、音乐、绘画展览等)、修复或维护文化遗产项目上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
3、购买或投资旧区重建项目的不动产,投资额不低于50万欧元;
· 投资优惠方案:
如果在人口密度较低或较落后地区中投资的话,最低投资额会有20%的“折扣”。换句话说,如果在这些地区投资科研、艺术创作或文物修复,那么申请“黄金居留”的最低投资额仅为28万欧元,而地产项目等投资则只需40万欧元。
· 审批程序七项改善:
1、由内政部总监察部 IGAI 定期调查“黄金居留”相关政策的实施状况,调查报告会递交给葡萄牙国会以及在政府官网公布;
2、由葡萄牙移民局指定一份关于“黄金居留”政策的《审批程序处理手册》;
3、加强程序审批的透明度,参与到“黄金居留”程序审批的机构的执行力将会制定得更为细致;
4、葡萄牙移民局在审批“黄金居留”时,将会采取“去中心化”的原则;
5、移民局的地区主管在审批“黄金居留”申请时,将有更大的权力;
6、当移民局认为有需要的时候,将会对申请证明文件进行验证;
7、如果是投资购买不动产的话,那么便需要提交该不动产的产权证明,以便将房产交易额与地税登记额对比,防止税务欺诈。
· 现行政策的三项投资条款仍将保留:
一、向葡萄牙转入金额不少于一百万欧元的资金
二、创造至少十个就业岗位
三、购买价值不少于50万欧元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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