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移民获得居留权与公民身份有什么区别?
顾名思义,居留权的意思就是拥有在该国居住的权利,但在诸多欧洲国家的政策中,居留权的作用远远不止这些。欧洲申根国家的居留权,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在26个申根国家中畅通无阻;而同时享受当地教育、医疗、养老等福利,也是被许多移民者所期待。
不过,居留权只意味着获得居民身份,在实质上与公民身份仍有少许区别,不能选举和被选举是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而针对于具体的国家,政策也略有不同。
对于拥有居留权的外国移民来说,均可以享受以上所列的所有福利待遇。不过,如果移民者不申请加入该国国籍,仍然在一些权力上,与公民有所区别。
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仅有居留权的移民者并不能参与到移民国的政治之中。当然,对于多数一代移民者而言,政治权利的意义并不重要。
工作权利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为了不占有本国的工作机会,西班牙、塞浦路斯等国家均不允许仅有居留权(包括永久居留权)的移民者受雇于当地工作单位。但多数移民国家都鼓励移民者自己创业,为该国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葡萄牙在这一点比较特殊,这是提供购房移民政策的国家中,唯一一个允许移民者在当地工作的国家。葡萄牙的诸多政策都较为宽松,包括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可出售房屋这一点,也具备一定优势;而其他国家需要在取得国籍之后,方可出售房屋。
当然,这些都只是针对没有移民国国籍的移民者,一旦外国人加入了移民国,包括工作、政治在内的所有权利权益则与该国公民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