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及子女出生地不在中国大陆,会受EB-5排期影响吗?
EB-5排期:美国投资移民排期尘埃落定,从2015年5月1日起,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人签证排期正式开始,排期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5月1日。
问:我有非中国大陆出生的配偶,我会受排期的影响吗?
答:一般情况下,EB-5主申请人的出生国家决定了他/她以及配偶或子女用于美国签证排期的所属国家。因此,受不受排期影响要看主申请人是否为中国大陆出生。
因此,目前我们在谈论EB-5排期的时候,针对的仅仅是出生于中国大陆的投资者的EB-5排期,而不是其他国家出生的,或者中国的其他地区,诸如:香港、澳门和台湾出生的投资者。
如果您有非中国大陆出生的配偶,而且你的配偶是EB-5签证的主申请人,那么就算您和子女(未满21周岁)在中国大陆出生,也可以归属到您配偶的出生国家一起移民美国,不受排期影响。
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出生,且作为EB-5签证的主申请人(优先日期在2013年5月1日之后),那么就算您的配偶和子女(未满21周岁)都是非中国大陆出生,也都要归属到您的出生国家,受到排期影响。
问:什么是Cross-Chargeability(签证配额的交叉使用)?
答:随着EB-5排期时代的正式到来,Cross-chargeability(签证配额的交叉使用)这条规定也在逐渐进入大众视野,Cross-chargeability这项规定使得外籍人士可以使用自己配偶的出生地来进行申请,从而避免受到中国大陆申请人案件堆积现象的影响。制定这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夫妻及亲子间的分离。
一般情况下,申请签证时申请人一般使用自己的出生地,有时未必是自己的国籍。比如说,出生在中国大陆的韩国公民将会被要求使用“中国”作为他的移民申请信息。
Cross-chargeability则是一个例外。它允许个人使用配偶的出生地作为自己的签证申请信息。这项规定使得签证申请者们有效地避开排期倒退的等待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外交事务手册》和《移民和国籍法》同时规定Cross-chargeability不允许父母使用孩子的出生地作为自己的申请信息。
Cross-chargeability这项规定只在下面两个阶段进行使用:
* 在领事馆阶段时
* 在调转身份时
《外交事务手册》指导领事馆处理阶段对Cross-chargeability规定的使用,而《移民和国籍法》则指导调转身份时的Cross-chargeability。
问:排期意味着什么? 作为申请人该如何采取合理措施?
答:美国移民投资移民的政策没有改变,EB-5没有停止,排期的出现不会影响I-526的申请和批准,投资人可以继续递交I-526的申请。
排期意味着I-526批准后,如果I-526的回执单上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是早于2013年5月1日的,则申请人与排期无关;如果回执单上的优先日期晚于2013年5月1日,只要申请人尚未完成面试流程并获得签证,则都有面临排期的可能。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即移民局收到I-526申请的日期,建议申请人应尽早递交I-526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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