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海外资产不影响投资移民 看清美移民市场走向
近日,来自美国政府部门的一纸通告,搅动了众多美国移民或准移民的心,在中国移民市场引起巨大的轰动。
美国国税局对2011纳税年度的新规,在新的规定下(新规是在12月19日公布的,但注意FACTA是在2010年就通过的,这次只是公布了更多实施的细节),凡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均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自己在海外拥有的资产:包括股票及债券、已达退休年龄人士的海外退休金、各种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针对这一类型的报税表格(Form 8938)长达9页。
其实这个纳税法案早已有之,现在拿出来重新强调,目的并不是针对新移民,而是美国政府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希望能够以此达到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国家财富的目的。而且新法案主要是针对“所得”,比如直接投资所得、间接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资本利得等,不包括不动产。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不必担心国内房产需向美国交税的问题,但若房产交易的资本利得则需要交税。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政府的这一新政,其实难不倒华裔准移民。
首先,美国的财产申报,不等于财产剥夺和控制制度。中国人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自有应付的办法。比如许多新移民把移民后取得的应纳税财产,申报为移民前的收入,这就可以避免巨额纳税。至于移民后的财产性收益,根据美国的法律和政策,其税基是利息或净收入,并且税率不算太高。换言之,对于大多数移民来说,即便申报了财产,也不需要交纳太多的税收。
其次,很多移民美国或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大陆人士,不管是什么身份,其财富来源确实是很敏感的事情。所以,保护这些隐私和秘密是他们的核心宗旨。但要看到,美国政府基于其长期对公民负责的政府服务理念,即便掌握了公民的财产信息,也不会随意泄露给第三方,所以,这种财产申报,其实不会对中国人的隐私构成威胁。
再次,中国投资人的财产隐匿有不少途径。一个典型的情况就是,一个人的财产,可以记在七姑八姨等各类亲戚名下而无安全之虞。这样一来,他就不需要对美国政府申报实际上属于自己的财产。
申报不代表纳税。移民前获得的资产日后转到美国是不用纳税的,移民之后也只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差部分,而且有合法避税的方法。无论如何,这样的新政,从技术上、心理上、金钱上,都不会对中国移民形成太大的威胁,所以大家不必感到紧张。
虽然美国投资移民法案正朝着更有利的方向发展,但由于近年来各个国家纷纷抬高移民申请条件,也不排除美国也将会有“加价”的可能,而且据目前的审案进展来看,由于申请人数增多,美国移民局对申请的文件资料有越来越严苛之势。建议投资人一定要选好优良的项目,投资、申请并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