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美国 付费将加快审理进程
据美国"Law Firm Newswire"网站消息,美国每年约有1万个移民投资移民配额,发放给投资金额在1百万美元,且在美国创造10个工作机会的投资者。但如果投资地点不是特别有利的话,投资金额的下线可以降至50万美元。
这次的相关提议包括:对审理程序进行重大改革,包括提供15个工作日的快速审理服务、成立特别小组与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申请人联络、成立决策董事会裁决区域中心等。
移民局将加快审理那些已经充分规画并可以快速实施的投资移民创业项目,同时给投资移民申请人提供了优先快速审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收取额外费用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
移民局将成立一个由经济学家以及审裁专家组成的决策董事会,由专业律师协助,加快确定可行的投资移民区域项目,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
移民局提升投资移民的审批效率,是基于当前因应经济困境与就业低迷的状况,以吸引全球投资者以投资移民的方式,为美国提供资金以及增加工作机会。简化投资移民的处理程序,不仅使移民法更趋完善,也能满足美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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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是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的“投资移民项目法案”, 目的是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和创造新的工作就业机会,其移民类别被称为EB-5,即美国移民法里职业类移民当中的第五类优先移民。为促进美国地方经济发展,1993年,EB-5投资移民法规中又特别增设了 “地区中心试行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同意将投资金额汇集并集中投资于政府指定的区域(也就是指定的低就业地区,英语原文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从而放宽了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2002年美国前总统布什又批准美国地区中心投资移民法案,此法案一再延期到2012年10月30日。美国地区中心投资移民法案指的是在美国政府划定的一些 “地区中心”投资,投资门槛降到了50万美元,而且原法案要求的开办实业的主动性投资也降到了将资金委托区域中心投资公司的被动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