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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美证和返美许可证的区别

文章来源:深劳移民 编辑:Cabbage 时间:2010-07-26 17:31 浏览次数:

   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提醒正申请绿卡者务必取得“返美许可证”(Advanced Parole)再出国,很多人误以为这项移民旅行文件就是“回美证”(Reentrey Permit),其实这两种文件适用对象并不相同。

   “返美许可证”是目前正等候绿卡面谈的移民在出国以前申请的旅行文件,当事人沿无绿卡身份。

   “回美证”一般也称为“白皮书”,是已有绿卡身份者为了出国申请的旅行文件。通常有绿卡身分者因在海外时间长达六个月以上,才申请这项文件。

   这两种旅行文件最大不同处是,永久居民即使未申请回美证仍可出国,当事人只要在出国以前提出申请,公民与移民服务局会将回美证寄到海外。

   但若还在办理绿卡者,必须在出境以前申请返美许可证,否则一旦踏出国门再返美即有麻烦,公民与移民服务局也不会将返美许可证寄到海外。申请返美许可证后,一年可以多次进出美国。

   由于返美许可证必须当事人在出国以前申请,因此有些移民律师也将它谷称“请假条”,即当事人在未取得绿卡身份以前,先向移民请假再出国。

   这两种文件都使用I-131表格,很容易造成一般人误解和混浠,但实际上这两种旅行文件是有区别的,也不应将两者都泛称为“回美证”。

   移民律师提醒大家,在等候绿卡期间,移民的身份其实是在“不明朗”的状态,在这段身份“青黄不接”的期间,移民局等于是通融,准许当事人出国,但条件是必须先办好文件,这在法律上就是事先办理假释,此即其英文名称“Advanced Parole”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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