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造假者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日前,加拿大公布了全新的2015年“快速通道”移民甄选系统(Express Entry)的相关细节,并明确表示新制度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符合条件者6个月内将获得审理。加拿大政府承诺在这个系统下将大大加快审批进程,为实现这一目标,保证审批速度,对于那些“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申请者,移民部将提高惩罚力度,将原来两年接受重新申请的期限延长至5年,即移民造假者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根据新例,提供“虚假陈述”的申请者将可能会被驱逐出境。新例指引移民部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合作,将违规案例直接转移至后者跟进处理,从而能够将查实违规者最终驱逐出境,而5年的处罚期则由离境那天算起。
据了解,今年11月21日,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宣布实施移民条例中针对“虚假陈述”惩罚的部分,并试用于所有申请的类型,包括各类移民项目、访问签证、学生签证和工签的申请。
何为“虚假陈述”?华商移民专家表示,这是指申请人的动机或者其所提供的申请数据,直接或间接的误导了移民官,其中包括申请者提供的表格数据、支持申请的所有文件、移民官员通过电话或实地调查的发现、面试交谈的发现、从第3方拿到的数据以及隐藏付费代理人。
加拿大公布的“快速移民”新政采用打分制,满分1200分,已符合省提名或获得合格职位的申请者,将立即获得600分,优先获审。据悉,“快速通道”将对技术移民、技工移民及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等3种移民类别有效,符合条件者6个月内将获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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