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父母最好以贷款的方式将钱借给孩子买房

文章来源:深圳华商编辑:Julie时间:2014-06-04 11:58浏览次数:

移民加拿大,子女大部分还没有成家立业,如果不加留意很可能在未来的恋爱、同居到分居或者结婚到离婚的过程中被另一半分走。这与当地的家庭法有关,卑诗省有两个条例是家长们特别不理解的。

第一,婚姻内住房可以分配。Matrimonial Home,即婚后居住的房子,即便是在婚前全款付清的,包括父母赠予的,离婚或分居时,配偶也有权利平分。配偶的定义为:注册结婚的配偶、同居2年以上的配偶(同性或异性)。

第二,卑诗省保护同性恋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富二代不小心被别有用心的同性恋倾向的人讹上的话,富一代的房子很有可能被一个和自己孩子同性别的人莫名其妙地分走。

父母最好以贷款的方式将钱借给孩子购买房屋,特别是对于那些全额购买的房产物业。让孩子写下借条,要求他们每个月以支票的形式来偿还利息,在支票上写清楚偿还项目。父母每年报税时申报这笔房贷利息收入。如此有凭有据,一旦将来孩子婚姻破裂,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保全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物业,而不作为婚后财产被瓜分。

真实案例解析

案例一:Ada,五年前移民温哥华, 做矿产生意的父母不幸车祸遇难,留给她一套昂贵的房产,当时她还是单身,房子自然是她个人财产。两年前她结婚了,和丈夫居住在这套家族房产内。可是当丈夫有了外遇,Ada想和丈夫离婚,却被告知丈夫有权分走房屋一半的价值。Ada非常不理解,律师无奈向她解释,虽然这套房子是她婚前继承的家庭遗产,但是婚后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居住和使用,从法律上来说,这就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一旦离婚,就由双方共同分割。Ada直后悔没有在婚前就及早做好包括房产物业在内的财产公证。

案例二:这是一个发生在西人家庭里的真实故事。一位老太太在儿子结婚时借给他10万元购买房屋,当儿子婚姻破裂面临房产分割时,儿子提出将这10万块还给母亲。但是他的配偶坚持认为这是婆婆赠予的结婚礼物,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对簿法庭时,儿子拿出一份“证据”,是他母亲借钱给他时写的一封信,信中说这笔钱只是暂借,今后一定要归还,她要靠这笔钱来办后事。结果法庭裁决这10万元不属于馈赠给孩子的礼物,而仅仅是一笔房屋贷款,不需要给配偶瓜分。

行文至此,想起国内女星车晓与富二代丈夫离婚时说的一句话:“我没有拿过3亿分手费,对方的家产是人家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我不要!”但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财产保护是明智之举。

当然,除了房子,父母在孩子婚前或同居前赠予的其他资产一般在离婚时不用均分。另外,加拿大孩子不到19岁是不可以直接买房的,即使父母做担保买在了未成年孩子名下,房子在买卖过程中也会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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