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讯:加拿大夫妻团聚条例要求婚姻关系维持两年

文章来源:华商移民网编辑:Julie时间:2012-11-12 15:41浏览次数:

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10月26日宣布,为打击日趋严重的假结婚移民个案,移民部即日起,对来加团聚的配偶,实施“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的新条例,规定申请人的配偶抵加后,必须与申请人保持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两年。如被发现假结婚,“配偶”会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甚至驱逐出境。

新条例是针对提出申请海外配偶来加团聚且申请时两人结婚时间不足两年或申请时未有共同子女的申请人。条例25日生效,25日当天及以后递交夫妻团聚移民的申请人将受该新条例影响。

康尼表示,此“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two-years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 period) 条例,是鉴于全国假结婚日趋严重的情况而颁布的。根据移民部数据显示,假结婚有些是因为担保人受到欺骗,有些涉及非法商业交易,其目的是获得加拿大合法身份或者获得经济收益。这些假结婚个案严重践踏了加国的移民法,同时也让拥有加国永居或公民身份的申请人遭到金钱、经济或感情损失,成为假结婚事件的受害者。

康尼指出,移民部为严打假结婚现象,经有关部门和社会长时间调查研究后,决定实施该新条例。配偶在取得永居身份时开始计算,两年内,配偶与申请人必须共同生活,保持正常的婚姻关系。这期间,移民部官员有权进行抽样调查,或者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如被证实属假结婚,申请来加的配偶可能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甚至被驱逐出境。

该新条例对虐待等家庭暴力现象或配偶死亡不适用。
 
在“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的人,其在加国享有的权利及福利,与一般永居身份的移民没有区别,该新条例旨在打击假结婚的移民个案,对于真实婚姻移民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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