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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拿大省提名计划?

文章来源:互联网编辑:Kachina时间:2009-12-30 17:46浏览次数:
移民加拿大的有效途径―综述加拿大省提名计划
 
  继传统的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和魁北克投资移民之外,移民加拿大的另一有效途径是加拿大省提名计划移民项目。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商业精英和技术人才移民到加拿大,以活跃当地的经济增长及人口繁荣,加拿大联邦政府与除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外的其他八个省份的省政府签订了移民协议,并且加拿大国会也为此修改了移民条例,增加省提名计划这个移民种类,从而在立法上,使这一移民方法得到稳固的确认。
  加拿大推行这一移民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新移民到达加拿大后定居地分布的均衡性。长期以来多数加拿大移民的主要选择地点是三大城市(简称MTV),即蒙特利尔[Montrèal]、多伦多[Toronto]和温哥华[Vancouver]。为了从法律、政策的层面上引导新移民选择以上三大城市以外的省份和地区,加拿大联邦政府允许各省政府有权根据各自的经济、文化状况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移民。联邦政府设立省提名计划的初衷在于促进各省当地的经济发展,又不与原有的移民项目(如投资移民项目)相冲突。目前,加拿大投资移民的投资方式为“被动投资”(即通过基金投资,不参与管理);因此,联邦政府大力支持具有主动投资形式的省提名计划移民项目,鼓励申请人积极参与当地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所有申请省提名计划的申请人须达到省政府所规定的移民要求,在省政府批准后,联邦才会处理申请人的申请。其中资产要求、商业管理经验、投资额和投资项目均由省政府决定。根据移民条例OP7(b)的规定,在省政府批准提名的情况下,联邦政府除履行背景安全调查和体检的程序外,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下才有权拒绝申请人:a.移民官有理由相信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住签证后不准备去所申请的省份报到和居住;b.申请人不会对当地的经济有所贡献(如不做任何资金投资); c.申请人所选择的移民项目是被动投资的形式(如基金和非商业住宅)。除此以外,则应签发无条件永久居住签证。
  根据加拿大移民局操作条例OP7(b)规定,如果联邦政府在审理省提名计划移民申请案例时,联邦移民局在背景调查中发现问题,须先与省政府商量,不得单方面先作出拒签决定,这在程序上避免了由联邦移民官独自决定移民申请结果的弊端。
  加拿大移民局审理移民申请时有一个优先原则,在经济类移民的审理中,省提名项目列为第一优先审理程序,大大提升了省提名计划的审理速度。毫无疑问,省提名项目的低资产要求、快捷的申请程序,令其被快速列为中小型企业家及中、高级商业管理人才移民加拿大的热点项目。
  居住地的问题是大多数省提名计划移民申请人比较关心的。虽然各省提名计划项目对申请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居住义务规定,希望并鼓励申请人在当地创业生活。然而加拿大宪章中明确表示,生活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力自由选择加拿大的任一省份作为其居住的定居点。
  申请人通过省提名计划而成功移民并登陆到指定省份后,应努力尝试在当地生活、工作或经商,尽量融入当地社区生活。如果申请人在努力尝试后仍感觉自己不适应当地的生活环境,则完全有权利重新选择自己的居住地,加拿大宪章明文规定对这方面无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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