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3月:联邦政府对省提名项目公告修改

文章来源:中国侨网编辑:Jonh时间:2009-12-30 17:40浏览次数:
 加拿大联邦于3月8日发布政府公告,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简称IRPA)中有关省提名的项目进行修改。

    加拿大联邦政府与各省签署省提名移民协议,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平衡移民利益,使移民定居地向边远地区疏散而不是涌向温哥华、多伦多及蒙特利尔。根据联邦与省的提名项目协议,各省有权根据本省、地区的现实情况制定选择标准,选取投资移民申请人。为了保证省提名项目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条例》里详细规定了省提名项目的商业移民申请人成功后必须居住在所获省提名的省及地区,必须要购买旧企业或创建新企业,必须积极、持续地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省提名项目设立的初衷是把省提名作为吸引商业人士去边远地区定居,发展经济,经商办企,创造就业。

    然而,原来的《条例》未对“消极投资作出界定,一些省提名项目把原本以创业为目的的移民改为以移民为目的的投资,把原来的积极投资改成消极投资。

    绝大多数的省提名项目的申请人只需将一定数额的投资款打入指定帐号,投资人获得名义上的股东,然后再定期参与分红,申请人不必要积极地参与企业的管理。然后把省提名对总资产、净资产、管理经验的要求降得大大低于联邦的要求,于是省提名项目就变成了条件宽松、文件简单、申请速度快。这与联邦制定的省提名计划的初衷背道而弛。

    自1996年10月位于加拿大中部的曼尼托巴省和加拿大联邦政府签订了首个省提名移民计划的协议后,迄今为止已有6个省份设立了省提名商业移民项目,自主挑选愿意在提名省份安居乐业的全球各地商业人士,以繁荣当地的经济。一部分原本不符合联邦/魁北克商业移民基本要求的移民申请人,于是另辟蹊径,转而考虑省提名商业移民,加上移民中介公司的推波助澜,省提名商业移民俨然成为加拿大移民中的大热门。

(编辑:K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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