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监及豁免条件
移民成功后需要在体检后一年内登陆加拿大,登陆加拿大获取枫叶卡后就成为常住居民,也叫永久居民。加拿大永久居民拥有与加拿大公民几乎同等的权利,同时加拿大对永久居民(新移民)有居住要求限制,如果不能满足居住限制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就有可能被取消。这个居住限制就是我们常说的移民监。
加拿大政府对移民监的规定是从签发枫叶卡起每个五年内累计住满两年(730天)可以保住常住居民身份,过去4年内累计住满3年(1,095 天))可以申请入籍。入籍后就成为加拿大公民,不再受移民监的居住限制。
“移民监”是指关于加拿大移民居住期的法律规定 ,因为移民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相应的时间,所以有人将这形象地称为移民“监”。
“移民监”有两重含义:
第一重含义:
所有加拿大移民必须履行居住的义务,每个连续的5年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2年,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只有很少的情况下,移民可以豁免居住的义务。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豁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义务:
1. 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2.被加拿大企业雇用派往海外工作
自从实行枫叶卡 制度 后,加拿大政府加强了对移民居住时间的监督,移民出入境信息要记录下来,如果移民没有履行居住的义务,移民身份将被取消。移民局亦表示,以在海外留学或者就业为理由的居住期豁免申请将不再被接受。在新的移民法实施后,关于居住期豁免个案审理有限,新移民应谨慎处理居住问题。
第二重含义:
如果加拿大移民希望加入加拿大国籍,在申请入籍之前的4年,要在加拿大境内累积居住达3年。这个居住要求是不能豁免的。加拿大接受双重国籍,并且入籍后就不再有居住期的限制。是否加入加拿大国籍对在加拿大的生活没有任何实质影响,所以很多移民在加拿大居住10多年也没有入籍。家庭成员的移民监义务是分离的,成员之间即不能替代居住,也不会互相影响。例如,主申请人没有满足居住的要求,放弃了身份,但子女和配偶并不受影响。很多移民既想获得加拿大的身份,又不愿意放弃中国的事业,所以在移民申请的时候犹豫不决。而实际上有很多合法的途径可以实现两全。
豁免条件:
每5年内,你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累积必须要有两年。当符合以下其中一个原因时,你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外的时间也可计算入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
* 陪同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外居住。
* 你为加拿大公民的子女。
* 你被加拿大的企业或联邦或省政府公职部门全职聘请。
* 陪同在外居住并被加拿大的企业或联邦或省政府公职部门全职聘请的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
* 陪同在外居住并被加拿大的企业或联邦或省政府公职部门全职聘请的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父母。
请注意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符合居住义务。
* 你所陪同的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遵守着他/她们的居民义务。
* 与你日常居住者为加拿大公民或你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
子女是指未婚或未有同居伴侣关系的22岁以下的人士。
- ·解读加拿大“移民监”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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