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政治体制
政治体制:
加拿大是一个君主立宪、采用民主议会制的联邦国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其行政权力由她的代表-总督和副总督行使,名义上,总督享有王室在加拿大的所有行政权力和特权,但实际上,执行最高行政权力的是总理和内阁成员。加拿大主要由三级政府组成:联邦政府、省和北方领地政府、市政府,总理和内阁成员作为联邦政府履行行政权力,内阎由总理和总理推举的部长组成,习惯上,被任命的所有内阁成员要在众议院和参议院占一席位,总理是由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所担任。加拿大有四个主要政党:自由党、进步保守党、改革党和新民主党。目前是自由党执政。
省和北方领地政府(ProvincialandTerritorialGovernments)
省政府负责教育、健康、社会服务、市政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其在许多方面都与联邦政府享有共同管辖权利,省政府结构与联邦政府相似,女王的代理叫副总督(LieutenantGovernor),执政党领袖叫(Premier),每个省都有省议会,大部分省议会被称为立法局(Legislatures),在魁北克(Quebec)省,其被称为国民议会(Assemblenationale).
市政府(MunicipalGovernment)
市政府主管地方事务如学校、水、垃圾清理、交通、消防等。大城市拥有自己的警察。市政府比联邦和省政府小许多。
联邦政府
联邦政府负责全国性事务,包括外交、国家防务、贸易和商业、刑法、社会福利等。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对移民、农业及其他一些事务有共同管辖权,联邦政府主要有三大部分组成:行政、立法和执法三大部门,行政部门包括总督、总理、及政府内阁,总督是伊丽沙白女王的官方代表;总理是在联邦大选中获多数的政党的领袖;内阁主要由执政党的主要成员组成、由总理任命的,其职责主要是领导政府各部门和安排议院议题;议院是政府的立法机构,其包括众议院和上议院。众议院(HouseofCommons)由全国各地区十八岁以上加拿大公民选举295名代表组成,成员叫议员(MembersofParliament)或MPs。上议院(Senate)成员叫上议员(Senators),共计112名;他们是由总督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他们可以对提议中的法律审阅和提出修改意见,但其立法权力远比众议院有限,加拿大最高法院是最高的执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