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移民报税常识

文章来源:中国侨网编辑:Jonh时间:2009-12-30 17:40浏览次数:

    问:加拿大的租税制度有何特别处?

    答:在加拿大,雇主一些付款采取就源扣缴,企业所得及财产所得通常采用分期预缴税款。加拿大的租税制度特别之处在于纳税义务人有权利及责任确认自己每一年的所得税资格,并确定自己依据税法付了正确的税额。在所得税申报时,纳税义务人应详列个人所得、减除额、扣抵额、并计算他的应纳税额。

    问:我一定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答:若有以下二种情形你一定要申报:当计算有应纳税额的时候。当计算有应退税额的时候。(平时扣缴及预缴太多,否则无法退税)。

    问:假如没有所得或无应纳税额,我是否要申报加国个人所得税?

    答:你可能符合申请货品服务税之退款、儿童福利金补助、或各省(领地)税款补助资格,因此你一定要申报所得税才能申请这些补助。假如你居住在魁北克,你可能需要另外申报省所得税。
  
    问:我要适用哪一个地方之税率及抵额?
  
    答:加国除个人联邦及联邦附加税外,各省之税率及所得税扣抵额都不同,你必须依据你12月31日居住的省(或领地)的适用规定来申报。
  
    问:个人所得税申请何时到期?
  
    答:每年个人所得税到期为下一年4月30日。若是自雇人员,则在下一年6月15日前要申报,除此之外,若你是个人企业主的配偶,你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也是在下一年6月15日以前要申报完毕。但若你应纳税额,你必须于下一年4月30日以前将税款先缴清。
  
    问:我的申报及缴税都过期了,会有那些处罚?
  
    答:税务局会决定是否对你另外收取滞报金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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