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曼省投资移民的押金与押金协议
文章来源:未知编辑:Cabbage时间:2010-05-31 11:27浏览次数: 次
许多选择加拿大曼省投资移民人士,到深劳移民公司都会问及申请人缴纳的押金问题,押金的数量,押金的用途等,深劳移民专家根据加国移民法律为加拿大曼省投资移民人士解答。
加拿大曼省投资移民项目的押金与押金协议
投资移民提名项目的一项主要要求是商业移民必须在曼尼托巴省投资一项生意,并且在生意的经营中发挥积极的管理作用。为了进一步强调这一要点,曼尼托巴省投资移民提名项目还要求所有被批准的申请人交纳 75,000 加元的押金。
具体内容
当申请人得到省投资移民提名项目的批准之后,该项目将会给申请人发出一份批准函(或交给申请人所委托的移民顾问或律师)。信函中将附有一份押金协议(合同),说明省投资移民提名项目的要求。申请人要在协议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协议中对如何电汇75,000加元的押金也做了说明。
在投资移民完成了押金协议中所规定的要求后,押金将予以退还本人。押金将由曼尼托巴省开发公司管理(曼省政府代表),管理期限自移民登陆之日起两年,以便使移民有充分的时间创办生意。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延长该期限,但必须要提前获得投资移民安置办公室的批准。
押金不支付利息,所得利息将作为省提名项目的各项服务经费,包括投资移民安置办公室的成立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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