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投资移民
文章来源:加拿大移民局编辑:admin时间:2010-01-04 14:13浏览次数: 次
加拿大曼省投资移民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至少3年的拥有并管理企业的经验,或在一间成功的企业内拥有至少3年的高级管理经验;申请人需拥有不少于25万加币的净资产(约人民币180万元);并提供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申请人获得曼省的提名批准后,与曼省签订“定金协议书”,并交纳7.5万加币的订金。
移民成功后,申请人对曼省的增值商业投资至少为15万加币,届时7.5万加币的定金将全额退还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未进行实际投资15万加币到该省的商业中去,申请人已经交纳的7.5万加币将不获退还,但对申请人已经获得的加拿大永久居民签证没有任何影响。
加拿大曼省投资移民项目具有以下优势:申请要求低;申请文件要求简单;投资金额少;成功率高(配额保障,不成功全额退款);申请透明(申请前即可赴加拿大,与曼省政府官员会面,全面考察);申请时间快(4~6个月即可获得审批结果);不需要向曼省交纳移民申请费;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以后,可以自由选择在加拿大的任何一个城市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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