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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华商上海举办海外投资定居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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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华商海外投资定居政策解析会

   

华商移民-上海菲沙河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活动时间

2012年9月9星期日  13:30PM

活动地点

上海菲沙河出入境 会议厅

上海市复兴东路733号香港名都802

活动议程

拉脱维亚买房、希腊太阳能投资 香港投资定居

 

 席位有限 敬请预约400-600-2678 021-3126 2626

 

 

1、拉脱维亚投资移民

从2010年7月1日起,拉脱维亚移民法更改后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在拉脱维亚境内购买房产的外国人可以立即获到有效期5年的申根居留许可,持有该许可的人,配偶以及不超过18岁的子女可以自由出入和申根国家内停留。

●  在首都里加和其他主要城市,购买房产所需金额不低于10万拉特(大约14.3万欧元,140万元人民币)
●  在主要城市以外的地方,购买房产所需金额不低于5万拉特(大约7.15万欧元,70万元人民币).
●  拉脱维亚银行存5年定期存款30万欧元或者40万美元。(该项存款在5年之内不可取出,利率在4.5%左右,可以选择半年派息或者一年派息)

2、希腊投资移民

●  最少投资额36万欧元购买70千瓦的太阳能电站,50万欧元购买100千瓦太阳能电站;
●  投资者无需学历证明;
●  投资者可以携家眷移民:夫妻关系和法定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子女,具体情况按照希腊政府的移民法规操作;
●  无需投资购买房地产;
●  投资款可以人民币/ 美元/ 欧元/ 港币形式支付;
●  投资者和他/她的家人无犯罪纪录证明 。

3、香港投资定居

●  申请人的年龄在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两年前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净资产
●  申请人将至少1000万港元资产投资于特许投资资产范围。连续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便可申请香港居留权。申请者不能在7年内将投资以任何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它机构,抽取资金离开香港,否则很可能被终止移民资格。
●  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居居留权,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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